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吳義隆說,依據大眾捷運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房屋貸款」及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局長吳義隆表示,輕軌行債務協商經與一般道路共用交叉路口,輕軌行駛範圍內地面繪製黃色警示區域,請行經黃線區禁止停留應儘速通過。

負債整合高輕軌專用軌道路廊 勿入

另,路口兩側輕軌獨立專用軌道路廊之植草式軌道區,屬輕軌行駛專用路權範圍,用路人切勿闖入,違規進入者將依大眾捷運法規定,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台幣七千五百元罰鍰。

高雄捷運工程局表示,高雄環狀輕軌第一階段部分路段目前辦理C一籬仔內至C四凱旋中華站,全長一?九公里計四個車站初履勘程序,待完成履勘開始營運後,將開放給民眾免費試乘,讓民眾熟悉搭乘輕軌步驟外,同時讓汽、機車用路人瞭解行經輕軌周邊路口時,必須遵守道路號誌、標線及牌面指示行駛。

吳義隆呼籲,請民眾經過輕軌路口注意駕駛,切勿闖入輕軌路線、橋梁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倘違反上開規定將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處理違反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裁罰基準,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台幣七千五百元罰鍰,且造成輕軌設施、設備之損害及中斷營運之損失,該局將依法向肇事者提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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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高輕軌專用軌道路廊-勿入-160000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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