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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運: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第一次申請買回本公司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0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011,832,86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06~104/10/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7
房屋貸款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年5月2日至101年6月29日買回本公司股份2,6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兼顧協調市場機制及維護股東權益,且買回期間股價較預期穩定,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
買回,故未予以全部執行。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業經本公司104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
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聲明書
日期:104年8月5日
一、本公司經104年8月5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通過,自104年8月6日起至104年10月5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
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9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104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資產之1.1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
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經該公司董事會於2015年8月5日決議,計劃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於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0月5日間買
回該公司股份5,000仟股,買回價格之區間訂為10元至15元間,經本承銷商就其價格訂定之
合理性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10元至15元間,業經該公司2015年8月5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11.03發佈之「庫藏股制度適用疑義問答補
篇」規定,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之合理價格區間為7.00元至17.79元,其董事會決
議預計買回之價格區間介於10元至15元間,符合上述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
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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